
最近在逛论坛的时候配资财经网,看到一则别人誊抄的志怪故事。
故事来源于清代的志怪小说集《子不语》中的一篇《水獭精》。
故事的大概内容如下:
一位张姓书生在湖边遇到一位美丽的少女,二人一见钟情二见定终身。少女带书生见母亲,说母亲是年轻寡妇,慈祥又美丽。还说如果书生愿意,她们可以一起服侍他,于是三人一起过上了快乐的同居生活。后来有一天,书生的朋友来看他,发现他脚步虚浮,神色恍惚,脸色蜡黄,结合自己看过的精怪故事,立马劝书生离开。但书生不舍。可是后来书生撞到了母女二人背着他褪去人皮,露出原形居然是水獭。于是书生找到道士,道士给了他一把剑,书生持剑杀了母女两,事情传出去后大家歌颂书生的英勇。这故事前半段像极了俊俏书生遇到美女姑娘的经典爱情故事,后半段突然反转成了书生被妖鬼惦记的恐怖故事。
那如果我们把故事中非科学的存在取消掉,用科学和刑侦的角度看待,这个故事会变成什么样呐?
一位张姓书生,在湖边遇到一位绝色美女,一见钟情想要搭讪,但对方不愿意。
后来发现这位美女家中只有一个寡母,于是登堂入室,但母女二人抵死不从,于是被书生残忍杀害。
事后,书生不想背上杀人的名头,于是对外说遇到水獭精,拼死杀死了才逃了回来。
于是大家都歌颂书生的勇敢和智慧。
这故事不就变成了“书生因贪图美色,残忍杀害两名独居女性”了吗?
原故事用意或许可能是为了告诫大家不要贪图美色。
但如果故事中没有妖怪,那就是书生杀人后,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,编造了被妖怪勾引,而他抵抗住诱惑反杀了妖怪的勇敢少年。
古代的志怪故事用这样的现实故事为原型创作也不是不可能。
毕竟在古人的世界观里,妖和人本就是殊途的,书生杀成精的动物本就是正义。
书生既能掩盖犯罪还能博得美好的名声。
其次,“母女”有房住,有吃食(挨着湖),哪怕就算是“水獭”化身,也全然没有理由去迫害书生的动机。
而且就算要害书生,也不用牺牲到母女共同伺候书生的地步。
反而是书生,“见色起意”是动机,贪图财务也是动机(母女家中有吃有喝),最后博得好名声也是动机……
其实,这样结构的故事在古代非常常见,总结下来都是俊俏男人遇到漂亮女人,后来才发现漂亮女人是妖怪变的,或者直接就是个鬼。
比如我们最常见的《白蛇传》。
现在我们所知道的《白蛇传》已经是改变了无数版本后,创造出来的“白蛇感恩”故事。
甚至还有小青和和尚的cp,除了人物还在,基本上已经完全脱离了最初的故事。
《白蛇传》最初故事起源于唐朝,目的也是为了警示男性不要贪图美色。
大概内容是:贵族子弟李黄路上遇到白衣美人,于是和其相处三日,回家后就化成血水死了。家人找到三天住的地方,才发现是荒园,里面有条大白蛇。
宋代的时候,虽有改变但不多。
书生在西湖边救下漂亮的白衣女子带回家,结果差点被其挖心挖肺,幸好有道士相救。(没错,这时候除妖的是道士。)
明代的时候,故事继续饱满,但整体依旧是警世的人妖殊途。(这次除妖的变成了僧人,这应该和僧人的地位有关。)
之后《白蛇传》的故事开始加入了浪漫元素的升华。
在故事没有演变到如今的样子前,其实就如《水獭精》一样都是为了警世大家(主要是男性)
不要贪图美色。
这其实是典型的男性为中心点出发的叙事霸权。
简单点来说就是,你是人是妖?是善还是恶?完全由“编撰者”掌控,他们可以将暴力、犯罪、压迫通过鬼怪化变得合理。
再联想到我们现在隔三差五就在网络上看到的各种离谱的“新闻”,很多人因为对方把“故事”讲得好、讲得感人就被牵鼻子走了。
何不先想想这真的是真相吗?谁是讲述者?谁是获益者?
这个故事中的“沉默者”有发声吗?还是被迫沉默了。
或许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,我们都要保持批判思维、怀疑态度,警惕任何将他人“妖魔化”的故事。
只有这样才不会成为那个被牵着鼻子走的人!配资财经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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